电动观光车出租合同摘要:本合同规定出租方将电动观光车租赁给承租方使用,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等条款明确。双方应遵守合同规定,保证车辆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行驶,确保观光车在租赁期间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如有违约,应承担相应责任。此合同为电动观光车的租赁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大家好,今天我们聊聊电动观光车出租合同,这个在电动观光车出租合同里备受瞩目的新星。它的秘密,即将揭晓。
电动观光车出租合同
在日益繁荣的旅游市场中,电动观光车因其环保、便捷的特点,逐渐成为景区、公园等旅游场所的重要交通工具,为了保障双方权益,明确责任与义务,特制定本电动观光车出租合同。
合同双方
甲方(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租赁物
本合同所涉及的租赁物为电动观光车,具体数量、型号、颜色等详见附件一。
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自(起始日期)起至(终止日期)止。
2、双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合同期限内协商续租或提前终止合同。
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乙方应按照附件二所列明的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租金。
2、支付方式: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支付方式及时向甲方支付租金,具体支付方式详见附件二。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电动观光车,并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
2、甲方应提供必要的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确保车辆在租赁期间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3、甲方有权按照约定收取租金,并有权对乙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4、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因车辆故障等原因引起的纠纷。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提取和归还电动观光车。
2、乙方应按照国家安全标准使用电动观光车,并承担因违规操作等原因造成的损失。
3、乙方应按时支付租金,并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
4、乙方不得将电动观光车转租或用于其他非约定用途。
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向甲方支付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附件二。
2、保证金用于保证乙方履行合同义务,如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
3、合同期满或终止时,如乙方履行了合同义务,甲方应及时退还保证金。
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照约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电动观光车或未履行其他合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如乙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或违反其他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3、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困难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或双方协商一致后终止。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的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包括但不限于租赁物清单、租金及支付方式等。